基本资料 | |
用语名称 | 皮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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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表述 | 特摄领域:演出服、特摄戏服; 虚拟主播领域:虚拟形象、表形象、营业形象、套皮形象 |
用语出处 | 特摄 |
相关条目 | 虚拟主播、二次元手游、多重身份、多重人格、作者化身、OOC、阴谋论、带节奏、炎上、网络暴力 |
这一用语最早来自于特摄领域。
在特摄领域,“皮套”指一种为配合真人影视剧等戏剧、视频作品创作特制的表演服装。其需要单独设计、试制且难以批量生产,且使用的材料特殊甚至稀缺、工艺繁杂,为了实现特摄剧中的效果也需要特地配置电路等部件,因此制作费时且成本高昂。但有时可以将部分旧皮套改造升级为新皮套来降低成本。
穿着皮套进行表演的演员就叫皮套演员,是特摄作品重要的演职人员类型,被认为和配音演员地位等同。
“皮套”一词在虚拟主播领域有两种含义:
一种含义是非虚拟UP主本人使用的账号。在虚拟UP主发展早期,为本土化运营需要,国外的虚拟UP主的账号通常会由国内的运营团队或字幕组代为管理和发布内容,故粉丝将这种由他人扮演甚至有时不扮演(如运营者发文风格和原中之人的发文风格完全不同)虚拟角色的行为理解为普通运营人员套上戏服扮演虚拟主播的角色,结合特摄领域的戏服——皮套而称为“皮套”。
对这一含义的扩展产生了“皮套man”这个词,指虚拟UP主各社交媒体官方账号背后的实际发布者。
由于大部分海外虚拟UP主不懂中文,所以她们在国内的账号多由字幕组或国内运营成员打理。有时转发、翻译虚拟UP主在海外社区发布的内容的同时,这些运营者会尝试模仿原推文的效果并进行适当角色扮演。如果某两位虚拟UP主在海外社区上有互动,且都在国内有官方账号的话,有时皮套man之间会模仿原推文风格进行互动,此时一般称为国服复刻。
现在因为产业化和规模化的需要,中文虚拟UP主也会由运营团队代为发布一些内容,也就是说皮套man并不一定仅存在于海外虚拟UP主账号中。
另一种含义是虚拟UP主使用的虚拟形象。因为目前广泛的认知是虚拟UP主是由中之人扮演的一个角色,作为用于完成扮演的道具,这个形象自然而然地与“皮套”这个概念在特摄领域的本义相近,从而获得了“皮套”这一称呼。
与之对应的“皮套人”指没有自圆其说的世界观设定、也没有世界观设定与创作内容的联系,只有一个会动的形象和该形象表面设定的UP主,更完整的描述应该是“套上了Live2D/3D皮套的传统UP主”。这是个略带贬义或戏谑义的词语,用来指只因有Live2D/3D形象就自愿或非自愿获得虚拟UP主身份,却完全没有虚拟架空感的内容作者。
随着虚拟UP主定义的泛化以及bilibili直播区对虚拟主播分区的判定条件放宽,“皮套人”在大众视野中也逐渐变成了虚拟UP主的一种类型。
在各ACG等作品的同人(二次创作)等类型的粉丝社群中,也有人将不尊重角色一次设定的行为讽刺为“套皮”,而被这类人抽离一次设定的角色就被称为“皮套”。
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部分二次创作作者或读者(甚至作品粉丝社群中某些扭曲原作剧情的讨论者)刻意忽视或扭曲角色本身的设定,将角色视为自己的化身。这其中的一些人甚至(幻想或在二次创作中)给角色赋予大量堪比玛丽苏/查理苏的二次设定以满足自己对“理想角色”的幻想;或让角色做出堪比其它角色梦男/梦女一般的行为以满足自己在CP党争等方面的私欲。这一行为如同将角色视作只有表面形象而无剧情塑造的空壳,仿佛特摄皮套或虚拟主播的虚拟形象。
此外,这一指责可能也是下文“皮套论”的起源之一。
部分网络社区会用ACG等作品角色指代现实人物,用于戏谑或进行争议性讨论、评价,此时这些角色就被戏称为对应现实人物的“皮套”。
“皮套论”是一种起源于二次元手游,扩散到ACGN等多个文艺领域的阴谋论,被认为是一种恶劣的网络谣言。[1]
在“皮套论”产生之前,一些作品的粉丝社群中也存在“某个角色是创作者本人的化身,或创作者亲友等相关人物的投影”一类说法,但这类说法往往属于爱好者之间无伤大雅的段子,即便这些人物的塑造或参与的剧情存在争议,也鲜有默认这些争议是创作者将相关人士的现实状态投射带来的“私货”的情况,因此这类说法与“皮套论”的逻辑大相径庭,并不算是“皮套论”的一部分。
一般认为“皮套论”的产生最早与乙女游戏、“ML游戏”等游戏玩家普遍深度代入玩家角色,重视游戏剧情中角色与玩家角色情感互动,且玩家付费直接与角色塑造尤其是与玩家角色的相处方式挂钩[2]的游戏有关。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种形式:
可以看到,这些观点和行为往往默认玩家或创作者相关的人士将自己高度代入角色,操纵或幻想角色的形象、经历等使其与自己关联,如同特摄里皮套演员控制形象动作或者虚拟主播中之人控制虚拟形象一样,故被称为“皮套论”。
这种论调因被认为或过于自我中心、或富有“先射箭后画靶”的强行对应、倒果为因等阴谋论思维,或本身就来自于云玩家社群中部分极端小团体胡乱定义并通过回音壁效应扩散共振而成为所谓集体共识的“争议”,受到其他玩家的鄙视。
不过也有一部分人认为,上文提到的这类游戏作品的受众相较于“作品剧情的观众”更像是“角色等与剧情等有关联但又相对抽离的元素的消费者”,这类用户对这些元素投入了不少的成本,对作品的态度相对剧情等的整体性更重视人物塑造中的萌属性、与玩家角色的相处方式等标签化“特征”,预期也会更高。因此这类作品的创作者应该更加注重于迎合受众直接感受的“服务业”,在人物塑造等方面更加严谨和细致,不应将过多的现实经历和期望代入到世界观和剧情走向不同的作品。尤其在因为和玩家角色有深层次情感互动、高度影响玩家付费意愿而对形象原创性要求很高的角色中,“皮套”只会因为与作品特性(世界观、剧情)和受众期望脱节而使受众不适并引发不必要的矛盾。
随着“皮套论”扩散到其它游戏甚至更广泛的ACGN等文艺领域,其实际上成了部分不满于特定作品及其创作者团体的人甚至一些黑产攻击者对各路文艺作品争议剧情、人物形象的一种主观色彩浓重、富有情感勒索性质、行为“猎巫”化的攻击手段,并形成“攻击-变现”的产业链,日渐呈现出职业化趋势[1]。其中一些人会做出更加离谱的举动,如:
通过这些举动,被攻击作品的受众(尤其相关角色的喜好者)被严重恐吓,从而要不失望退坑,要不被裹挟进对相关创作者进行炎上的队伍,极大破坏作品的舆论风评。受此影响,创作者可能出现过度自我审查,甚至回避进一步塑造被此类言论曲解的角色,反而造成或进一步加剧角色OOC、剧情主轴狗尾续貂、作品内涵丧失等严重后果,甚至推动创作风格向低幼退化。这实际上是对作品的态度从崇尚“内容鉴赏”转变为“审查创作者”,长期来看将可能引发ACG等文化创意产业向其“让步”,陷入固步自封的创作困境。[1]
在司法层面,散播“皮套论”并借此煽动开盒、炎上等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形可被认定为侵犯创作者本人、所在或关联企业的名誉权或商业诋毁行为。[1]
回归问题和现象本身,之所以出现“皮套论”的现象,本身是受众社群对作品的要求更高的表现,也是一种审视自我消费的行为,这对于作品本身是相对积极的。但受到强烈的否认和反对后,部分该论调的信奉者一意孤行,极端化、阴谋论化后酿成了大祸。同时“皮套论”本身既难以证实,同时也难以证伪,直到今天多数攻击者和被“皮套论”攻击的作品、创作者及其受众也无法给出“是否存在‘皮套’”这一问题的确切答案,攻击相关创作者、被认为对创作环境造成影响的行为则遭到了舆论的批判。
但是,若一个角色在上述情况下的“皮套论”可以并已经被证实,则大部分玩家依然会予以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