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柔是《三国杀》中的武将之一。
阎柔(生卒年不详),燕国广阳(今北京市附近)人。三国时期曹魏名将。
年少时曾被乌丸、鲜卑俘虏,后来却得到他们的信任。刘虞死后,阎柔被鲜于辅等推举为乌丸司马,联系鲜卑为刘虞报仇,和公孙瓒对抗。在官渡之战时归曹操,拜护乌丸校尉,对曹操讨伐乌丸有功,赐爵关内侯。曹操待其如子,曹丕也视其如亲兄弟,阎柔坐镇北方,统帅幽州兵马,抗击胡人的入侵。曹丕即位后,阎柔被拜为度辽将军。
| 冠玉啸北 阎柔 |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
| 体力 | ||
| 编号 | SP.WEI 088 | |
〖仇讨〗: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或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以弃置此【杀】的使用者一张牌,然后此【杀】不能被【闪】抵消。若你是此【杀】的使用者,则此【杀】不计入次数限制。
〖襄戍〗:限定技,结束阶段,若你本回合造成过伤害,你可以令一名已受伤角色回复X点体力并摸X张牌(X为你本回合造成过的伤害值且至多为5)。
〖仇讨〗: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以弃置此【杀】的使用者一张牌,然后目标角色/你不能使用【闪】抵消此【杀】。若你是此【杀】的使用者,则此【杀】不计入次数限制。
〖襄戍〗:限定技,结束阶段,若你本回合造成过伤害,你可以令一名已受伤角色回复X点体力并摸X张牌(X为你本回合造成过的伤害值且至多为5)。
〖仇讨〗
①当【杀】指定第一个目标后,若此【杀】的使用者为你,你可弃置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此【杀】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②当你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弃置使用者的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
〖襄戍〗
①当你造成伤害后,你获得X枚“戍”。
◆〖襄戍①〗不会无效。
②限定技,结束阶段开始时,若你有本回合获得的“戍”,你可获得1枚“襄”并选择一名已受伤的角色▶其回复X点体力,摸X张牌(X=min{你于本回合内获得的“戍”数,5})。
〖仇讨〗
①当【杀】指定第一个目标后,若此【杀】的使用者为你,你可弃置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此【杀】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②当你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弃置使用者的一张牌▶你令此【杀】于对此目标进行的使用结算中不是其使用【闪】的合法目标。
〖襄戍〗
①当你造成伤害后,你获得X枚“戍”。
◆〖襄戍①〗不会无效。
②限定技,结束阶段开始时,若你有本回合获得的“戍”,你可获得1枚“襄”并选择一名已受伤的角色▶其回复X点体力,摸X张牌(X=min{你于本回合内获得的“戍”数,5})。
|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
| 仇讨 | 大恨深仇,此剑讨之! | 是非恩怨,此役决之! |
| 襄戍 | 得道多襄,为公是瞻! | 愿为中原,永戍北疆! |
| 阵亡 | 寒风折戍矛,铁衣裹枯骨。 | |
| 胜利(OL) | 登白狼山,餐胡虏肉! | |
| 冠玉啸北 阎柔 |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
| 体力 | ||
| 编号 | SP.WEI 088 | |
〖仇讨〗: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以弃置此【杀】的使用者一张牌,然后目标角色/你不能使用【闪】抵消此【杀】。若你是此【杀】的使用者,则此【杀】不计入次数限制。
〖襄戍〗:限定技,结束阶段,若你本回合造成过伤害,你可以令一名已受伤角色回复X点体力并摸X张牌(X为你本回合造成过的伤害值且至多为3)。
〖仇讨〗
①当【杀】指定第一个目标后,若此【杀】的使用者为你,你可弃置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此【杀】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②当你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弃置使用者的一张牌▶你令此【杀】于对此目标进行的使用结算中不是其使用【闪】的合法目标。
〖襄戍〗
①当你造成伤害后,你获得X枚“戍”。
◆〖襄戍①〗不会无效。
②限定技,结束阶段开始时,若你有本回合获得的“戍”,你可获得1枚“襄”并选择一名已受伤的角色▶其回复X点体力,摸X张牌(X=min{你于本回合内获得的“戍”数,3})。
| 冠玉啸北 阎柔 |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
| 体力 | ||
| 编号 | WEI 088 | |
〖仇讨〗: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或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以弃置此【杀】的使用者一张牌,然后此【杀】不能被【闪】抵消。若你是此【杀】的使用者,则此【杀】不计入次数限制。
〖仇讨〗
①当【杀】指定第一个目标后,若此【杀】的使用者为你,你可弃置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此【杀】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②当你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弃置使用者的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
| 冠玉啸北 阎柔 |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
| 体力 | ||
| 编号 | Q.WEI-088 | |
〖仇讨〗:当你使用【杀】指定目标后/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以弃置此【杀】的使用者一张牌,然后目标角色/你不能使用【闪】抵消此【杀】。若你是此【杀】的使用者,则此【杀】不计入次数限制。
〖襄戍〗:限定技,结束阶段,若你本回合造成过伤害,你可以令一名已受伤角色回复X点体力并摸X张牌(X为你本局游戏造成过的伤害值且至多为5)。
〖仇讨〗
①当【杀】指定第一个目标后,若此【杀】的使用者为你,你可弃置一张牌▶你令此【杀】不是【闪】的合法目标。此【杀】不计入限制的次数。
②当你成为【杀】的目标后,你可弃置使用者的一张牌▶你令此【杀】于对此目标进行的使用结算中不是其使用【闪】的合法目标。
〖襄戍〗
①当你造成伤害后,你获得X枚“戍”。
◆〖襄戍①〗不会无效。
②限定技,结束阶段开始时,若你有本回合获得的“戍”,你可获得1枚“襄”并选择一名已受伤的角色▶其回复X点体力,摸X张牌(X=min{“戍”数,5})。
省流:〖襄戍〗“本回合”→“本局游戏”。
| 冠玉啸北 阎柔 |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
| 体力 | ||
| 珠联璧合 | 无 | |
| 编号 | G.WEI 08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