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
司马伷(227年~283年6月12日),字子将,河内郡温县(今河南省温县)人。西晋宗室、将领,晋宣帝司马懿之子,伏太妃所生。晋景帝司马师、文帝司马昭的同父异母弟,晋武帝司马炎的叔父。
司马伷少有才气,在曹魏历任宁朔将军、散骑常侍、征虏将军等职,先后受封南安亭侯、东武乡侯,五等爵制建立后,改封南皮伯。西晋建立后,获封东莞郡王,入朝任尚书右仆射、抚军将军,出外拜镇东大将军。后改封琅邪王,加开府仪同三司。西晋伐吴时,率军出涂中,孙皓向他投降并奉上玉玺。战后因功拜大将军,增邑三千户。
太康四年(283年),司马伷去世,享年五十七岁。谥号为武 ,世称“琅邪武王”。著有《周官宁朔新书》八卷,今已亡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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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武王 司马伷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体力 | ![]() ![]() ![]() ![]() |
编号 | JIN 005 |
〖才望〗:当你使用或打出牌响应其他角色使用的牌,或其他角色使用或打出牌响应你使用的牌后,若这两张牌的颜色相同,你可以弃置其一张牌。
〖纳降〗:锁定技,当其他角色对你造成伤害或受到你对其造成的伤害后,你对其发动〖才望〗的“弃置”修改为“获得”直到你的回合开始。
〖才望〗
①当牌A的使用结算结束后❸,若牌A的使用者为你/不为你且牌A是因响应一名其他角色/你使用的牌B而被使用的且牌A与牌B{颜色相同或均没有颜色}且牌B/牌A的使用者:没有“降”,你可弃置牌B/牌A的使用者的一张牌;有“降”,你可获得牌B/牌A的使用者的一张牌。
②当牌A的打出结算结束后,若牌A的打出者为你/不为你且牌A是因响应一名其他角色/你使用的牌B而被打出的且牌A与牌B{颜色相同或均没有颜色}且牌B/牌A的打出者:没有“降”,你可弃置牌B/牌A的打出者的一张牌;有“降”,你可获得牌B/牌A的打出者的一张牌。
〖纳降〗
锁定技,当你对一名其他角色造成伤害后,或当一名其他角色对你造成伤害后,你令其获得1枚“降”▶(→)回合开始后❼,所有有“降”的角色各弃其所“降”。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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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望(旧) | 干虽静退,性乖恒理。[2] | 绥怀之称,监守邺城。 |
才望(新) | 才气不俗,声望四海。 | 绥怀之称,监守邺城。 |
纳降 | 奉命伐吴,得胜纳降。 | 进军逼江,震慑吴贼。 |
阵亡 | 恩赐重物,病身难消受…… | |
胜利 | 自王师南下,贼皆望风而降,大事即日可成。 |
琅琊武王 司马伷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体力 | ![]() ![]() ![]() ![]() |
编号 | JIN 005 |
〖才望〗:当你使用或打出牌响应其他角色使用的牌,或其他角色使用或打出牌响应你使用的牌后,若这两张牌的颜色相同,你可以弃置其一张牌。你可以将最后一张手牌当【闪】使用或打出,将最后一张装备区里的牌当【无懈可击】使用,将最后一张判定区里的牌当【杀】使用或打出。
〖纳降〗:锁定技,当其他角色对你造成伤害或受到你对其造成的伤害后,你对其发动〖才望〗的“弃置”修改为“获得”直到你的回合开始。
〖才望〗
①当牌A的使用结算结束后❸,若牌A的使用者为你/不为你且牌A是因响应一名其他角色/你使用的牌B而被使用的且牌A与牌B{颜色相同或均没有颜色}且牌B/牌A的使用者:没有“降”,你可弃置牌B/牌A的使用者的一张牌;有“降”,你可获得牌B/牌A的使用者的一张牌。
②当牌A的打出结算结束后,若牌A的打出者为你/不为你且牌A是因响应一名其他角色/你使用的牌B而被打出的且牌A与牌B{颜色相同或均没有颜色}且牌B/牌A的打出者:没有“降”,你可弃置牌B/牌A的打出者的一张牌;有“降”,你可获得牌B/牌A的打出者的一张牌。
③当你需要使用【闪】/普【无懈可击】/普【杀】时❸,若你的手牌区/装备区/判定区里的牌数为1,你可使用对应的实体牌为你手牌区/装备区/判定区里的一张牌的【闪】/普【无懈可击】/普【杀】。
〖纳降〗
锁定技,当你对一名其他角色造成伤害后,或当一名其他角色对你造成伤害后,你令其获得1枚“降”▶(→)回合开始后❼,所有有“降”的角色各弃其所“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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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恭克己 司马伷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体力 | ![]() ![]() ![]() ![]() |
编号 | WEI 191 |
〖避锋〗:当你成为基本牌或普通锦囊牌的目标时,若此牌的目标数不大于4,你可以取消之。若如此做,此牌结算结束后,若没有其他角色响应此牌,你失去1点体力,否则你摸两张牌。
〖宿望〗:一名角色的回合结束时,若于此回合内其使用牌时选择过你为目标且你未受到过伤害[3],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置于武将牌上(称为“宿望”)。摸牌阶段,若你有“宿望”,你可以改为获得所有“宿望”,然后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摸两张牌。
〖避锋〗
当你成为基本牌或普通锦囊牌的目标时,此牌的目标对应的角色数不大于4,你可取消此目标▶(→)此牌使用结算结束后❸,若:没有角色{对此牌使用过牌或因执行此牌的效果而使用或打出过牌},你失去1点体力;有角色{因对此牌使用过牌或因执行此牌的效果而使用或打出过牌},你摸两张牌。
〖宿望〗
①一名角色的回合结束前❶,若当前回合角色于此回合内使用过{你(曾)为此牌的目标对应的角色}的牌且你于此回合内未受到过伤害,你将牌堆顶的一张牌置于你的武将牌上(称为“宿望”)。
②摸牌阶段,若你有“宿望”,你可令额定摸牌数改为0▶你获得所有“宿望”,可令一名其他角色摸两张牌。
司马伷面对对自己使用酒杀的大宝道:这杀避锋了。
上线前的测试服中的〖宿望①〗的条件为“当前回合角色于此回合内对你使用过牌”,但实际上一名角色只有在经历过“成为目标后”仍在牌目标列表中,才会算作“对其使用过此牌”,直接导致与〖避锋〗发生了冲突。于正式上线时改为了只要被选择为目标过就符合〖宿望〗的条件。那么为什么不干脆把〖避锋〗改成成为目标后令牌对目标无效呢?
技能 | 台词1 | 台词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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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锋(取消) | 众士暂避其锋,万不可冲撞圣驾。 | |
避锋(失去体力) | 陛下今日所为,实令臣民失望。 | |
避锋(摸牌) | 事已至此,当速禀南阙之急。 | |
宿望 | 国治吏和,百姓自存怀化之心。 | 居上处事,当极绥怀之仁。 |
阵亡 | 臣所求唯葬伏太妃陵次,分国封四子而已。 |
琅琊武王 司马伷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体力 | ![]() ![]() |
珠联璧合 | 无 |
编号 | G.JIN 005 |
温恭的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体力 | ![]() ![]() |
珠联璧合 | 无 |
编号 | G.JIN 005 |
〖迫境〗: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选择一项:1.令你获得其区域内的一张牌;2.所有与你势力相同的角色可以明置任意张武将牌并对其造成等量伤害(未确定势力的角色可以在此时明置武将牌)。
〖迫境〗
出牌阶段限一次,你可令一名其他角色A选择:1.令你获得A区域里的一张牌▶你获得1枚“境”;2.获得1枚“迫”▶你令所有与你势力相同或没有势力的其他角色各选择:{1.若其(明置后会)与你势力相同,其明置一张武将牌▷其对A造成1点普通伤害;2.若其(明置后会)与你势力相同,其同时明置两张武将牌▷其对A造成2点普通伤害;3.获得1枚“境”}。
前期通过选项2威慑来抢牌,后期所有队友都亮将后失去威慑力但还是能帮队友解兵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