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节&王甫是《三国杀》中的武将之一。
曹节(?—181年),字汉丰,南阳育阳(今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瓦店镇)人。东汉宦官。
因事入宫,累迁西园骑。汉顺帝时期,迁小黄门。汉桓帝继位,迁中常侍,加任奉车都尉。拥戴汉灵帝有功,册封长安乡侯。联合长乐五官史朱瑀等矫诏诛杀窦武、陈蕃等人,升任长乐卫尉,进封育阳县侯。建宁二年(169年),加位特进、大长秋。权倾朝野,诬害勃海王刘悝,累迁尚书令。
光和四年(181年),曹节去世,获赠车骑将军。
王甫(?—179年),东汉时期宦官。前十常侍之一。灵帝初为长乐食监,受中常侍曹节等矫诏为黄门令,将兵诛杀大将军窦武等人,因迁中常侍。后与曹节诬奏勃海王刘悝谋反,封冠军侯。由此操纵朝政,父兄子弟皆为公卿列校、牧守令长,布满天下。光和二年(179),与养子永乐少府萌、沛相吉并为司隶校尉阳球收捕,磔尸于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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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乱海内 曹节&王甫 | |
势力 | ![]() |
性别 | 男 |
体力 | ![]() ![]() ![]() |
编号 | QUN 204 |
〖纵害〗:每轮限一次,当其他角色进入濒死状态时,你可以令其选择至多两名角色,仅被选择的角色可以于此次濒死结算中使用牌;其脱离濒死状态或死亡后,你对其选择的角色各造成1点伤害。
〖绝
〖纵害〗
当一名其他角色进入濒死状态时,若你于本轮内未发动过此技能,你可令其选择至多两名角色并获得一枚“害”▶未被其选择的角色不能于此濒死事件中使用牌→此濒死结算结束后,或其因此濒死事件而进入的死亡事件的死亡后,你对其选择的角色各造成1点普通伤害。
〖绝禋〗
当你受到伤害后,若你于当前回合内此前未受到过伤害,你可摸三张牌▶(→)当一名角色于本回合内受到伤害时❷,此伤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