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UP主分类与信息栏修订
修订内容包括:
具有独立形象的虚拟UP主,其对应的分类为分类:虚拟UP主,原则上该分类应为容器分类,所有的虚拟UP主条目必须按以下标准进行细分:
符合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的虚拟UP主组合,对应分类为分类:虚拟UP主组合。符合萌娘百科:收录范围的,与虚拟UP主行业有关的现实人物,不设统一分类。
信息栏是虚拟UP主的身份证,其应当只介绍虚拟UP主符号化的内容,以单词为主而不应出现短语或短句,更不应记录过多轶事。
自修正案通过之日(修订正文时替换为通过日期)起,所有新建立的虚拟UP主均应采用{{虚拟UP主信息栏}},其能提供#人物一节所述的绝大部分分类,但有以下例外:
不允许再使用不带任何附加分类的信息栏(如直接使用{{信息栏2.0}}),更不允许设计只适用于单个条目的信息栏或直接使用其他组织使用的不相匹配的信息栏。
对信息栏填写的内容,可参见模板文档。对于人物信息栏图片的选择,应遵循以下优先级:官方主视觉图>基于官方设定完整形象的同人绘画>官方立绘>其他二次创作(表情包等)。一般来说不推荐在条目内展示过完整立绘的情况下再展示一次。
其他适应性修订
将虚拟UP主预加载模板中的人物信息栏代码替换为{{虚拟UP主信息栏}}的全文版本。
本指引通过后的处理方案
由于本指引涉及到将分类:虚拟UP主这个约含2400条目的分类彻底转为容器分类的操作,因此设置以下处理方案:在相关分类体系完全覆盖之前,保留{{虚拟UP主TOP}}中的内嵌分类,但所有已按该指引细分的条目应当使用nocate参数移除该分类。待该分类清空后利用批量替换,移除该参数。
AI草案
修订内容包括:
- 新增不予收录条款,在现阶段可针对AI绘画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
- 将虚拟UP主的公用模型问题正式方针化。
- 明确“收录对象”与“收录内容”的区别。
本提案重点在于防止收录泛滥,并不涉及具体的图片使用规范,待社群有初步共识后再议。
本提案起因是冰风在讨论版上提出了关于AI绘画的有关问题(预定存档页),引发了热烈讨论。对本次讨论,本人总结出以下观点:
- 目前总体来看,社群对AI绘画相关的收录整体持抵制态度,但原因则各异,包括但不限于低质量说、版权争议说、本末倒置说等等。
- 具体的限制方案也存在差异,有认为应当从收录范围限制的,也有认为收录范围不应规范图片相关。亦有人质疑如何判定AI绘画。
- 对AI绘画本身的界限在哪儿亦存在不同意见。
针对以上观点,本人提出以下意见:
- 在萌娘百科服务器所在地尚未就AI绘画的版权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前,不宜因版权问题处理AI绘图,因此不太可能直接从文件管理角度修订此政策。
- 对AI绘图的限制应当是有范围的,具体来说,应当限制以拟人化与萌娘化为主的非作品虚拟形象,避免随意AI绘画被粗暴套上设定然后被收录的情况发生。而对条目内的图片使用,由于未见共识,应当灵活处理。
- 现有收录范围的描述存在让人误解的可能,即萌娘百科的收录范围不应被称为“文字收录范围”,因为“文字”并不是“收录”这一动作的客体,而是收录的产物——条目的一部分。这一点误导了不少人在讨论中指出“AI绘图问题是图片问题而不是收录范围问题”。
- 接上,因此,本人认为应当明确“对象”与“内容”,我们收录的应当是一个抽象的“对象”(如收录范围序言所言)并对其内容进行自己的描述,而若只说收录对象的“内容”,则显然不合百科的性质。这也是本人反感大幅收录游戏具体机制与剧情的原因,但本人不会就此提出修订
- AI绘图的界限何在,可能没有统一结论。但是“由预制素材大量、批量合成形象”这一点很可能就是大家在情绪上抵触该形式的理由。更何况除了AI绘画,还存在不少网站或应用程序提供素材供人快速塑造形象,目前是很难将AI绘画与上述捏人程序厘清的(并非出于技术层面,而是出于读者的认知层面)。因此本人提出从这个角度出发进行限制,即使日后对AI绘画的看法改观,该条款依然可以限制某些不合理的形象收录。
关于虚拟UP主的公模问题,这个属于是长时间实践得出的共识,且已由专题指引确定,现在只是进行方针化的描述。
萌娘百科:收录范围#虚拟人物下“独立二次元形象”一节:
- 个人、组织或商业实体运营的独立形象;
- 不同个人、组织或商业实体运营同一形象时,依照形象收录而非按照不同运营者收录。
修订#不予收录一节全文:
不仅不在上述收录范围中的对象不予收录,下列对象即便符合收录范围也同样不予收录:
- 未在收录范围内作品中登场,且其形象仅存在由程序预制素材合成的版本的虚拟人物;
- 由程序自动生成文本、脚本的作品等对象;
- 对象主要内容为抄袭或变相抄袭萌娘百科的。
涉嫌触及上述条款的条目可依靠存废讨论作出收录判定,或由维护人员直接裁定。最终决定权亦有可能适用。
其他词汇调整
- #作品一节:萌娘百科不因作品本身的质量或争议而禁止某一
内容对象的收录。
- #游戏一节:收录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与内容:
- #列表一节:
收录符合以下条件的列表型条目以下对象应以列表形式收录:
适应性修改
- 将#如何收录虚拟UP主一节“在此种情况下,对于被多位中之人共用形象的虚拟UP主,……,未经讨论达成共识不得拆分。”中的“未经讨论达成共识不得拆分”一句删除。
- {{萌娘百科政策文件}}中的
[[萌娘百科:收录范围|文字收录范围]]
改为[[萌娘百科:收录范围|收录范围]]
2023春季首页
以下允许各自添加,请用三个波浪线签名。
完整列表见Template:首页/虚拟UP主
团体变更
彩虹社变更
其他日V变更
英韩V变更
国V变更
音乐(待讨论)
现有收录范围:
- ……
- 与ACG文化密切相关的人声歌曲:
- 具有独立二次元形象的虚拟歌手(如虚拟UP主)演唱的原创人声歌曲;
- ……
- 对于同人曲目、歌声合成歌曲、虚拟歌手原创曲或具有宣传动画的人声歌曲,若以下条件均不满足则不予收录:
- 有实体音乐出版物发行;
- 视频再生数/播放量/观看数达到5000的非歌声合成曲目,或非转载视频再生数/播放量/观看数达到1500的歌声合成曲目。
存在的问题:
- 虚拟UP主的音乐作品可能并不会以单独的视频进行发布(如经常在直播发布歌曲的乙女音)。
- 早期彩虹社成员的印象曲有大部分是粉丝制作且先行发布了合成(少部分人声)本家,后续由主播本人冠以“原创”字样。(冠以原创有如Moon!!,未明确指明有DOGMA)
解决方案:
- 引入关注数指标,达到一定关注数的虚拟UP主的原创曲亦可收录。(需要研究措辞)
- 将上述印象曲视为双本家,同时添加本家演唱者分类与主播演唱分类。条目格式遵循先来后到原则。(当下方案)
图片(已修订)
将
替换为
- 如有社团或事务所所属,应当添加对应组织分类(如分类:彩虹社、分类:虚研社)。
- 属籍发生过变更的也应保留对应分类。
- 所属于#组织一节所述的直播公会、MCN等的,以及企业独立运营、不足三人的,不必添加对应分类。
- 一种快速添加这类分类的方法参见后文。
该修订明确组织解散或成员退出后应如何分类。
全文修订为如下内容:
具有正式组织结构的虚拟UP主企业、社团等,其对应的分类为分类:虚拟UP主组织。
- 一般的直播公会、MCN等,若并未针对虚拟UP主方面进行专项运营与宣发,一般不视为本节所述的虚拟UP主组织。
- 对于企业,若其主要业务并非运营虚拟UP主,则只收录其运营的虚拟UP主组织,除非其满足收录范围的“组织”一节规定的其他条件。
- 对于企划上下层级,允许不同层级的企划分开收录,但子企划缺乏足够内容支撑起一个条目的,建议在母组织的条目内列举记录即可。
该修订明确公会、MCN类组织的定位。
图片使用与分类指引
本节内容(含上方标题)的标题级别在写入指引后应上调一个等级。
以下介绍条目中图片的使用规范及图片的分类规范,若存在可能违反本节规定的使用规范的图片但尚未达成共识的,应当先在条目内删除对应图片后在条目讨论页提出讨论,达成共识后再请求删除图片。
另请注意上传图片的版权问题。若出现明显的禁止使用的情况(如原作者明确声明,或图片水印注明),应当立刻删除。有条件者可联系原作者询问使用许可。
页顶图片
任何页顶图片,包括Info类页顶模板使用图片与编辑者自行放置的页顶图片,凡位于信息栏图片之前的内链图片,宽度不得大于99px,否则有可能会导致更新姬及APP错误抓取图片。
此外,本指引反对在TOP类页顶模板以外放置页顶图片,尤其是LOGO类图片。对于虚拟UP主使用的LOGO,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放置于{{信息栏2.0}}的title中,参见美月桃条目中的处理方法。若不便放入,可以考虑作为引述图片,放入其他章节并加以介绍。若必须置于页顶,其高度不应高于页顶已有Info类页顶模板的高度总和。
信息栏图片与立绘
关于信息栏图片的选择参见#信息栏填写。关于立绘的相关选择,应优先选择水印不遮挡形象的、全身正面立绘与三视图,若以上皆无,酌情使用截图替代。
正文图片
正文图片的使用,遵循必要引述原则,即该图片内容应当能够补充对应正文的叙述,若图片能提供的信息或图片本身的意义并不比正文多,则不应添加。此外,图片本身的质量也应被考虑,如正式制作出的贺图等显然优于截图。
画廊
允许在正文最后,大家族模板之上设置画廊展示以下图片:
不应该列举诸如表情包类的图片,但当其表情包是该虚拟UP主相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时(典例如神乐七奈),允许在正文的对应章节,出于引述目的展示部分代表作。
图片上传与分类
- 参见:cm:MediaWiki:Uploadtext、cm:萌娘共享:授权协议选择指引及cm:萌娘共享:文件分类指引
在上述全站指引外,本指引额外规定:凡具有可分类的人物形象之图片,一律不优先采用[[分类:作者:<组织名>]]
类型的分类,即作者分类之人名必须是自然人。组织LOGO等较难分类的图片,在无明确作者的情况下酌情使用该类型分类。
适应性修订
活动
收录以下具有明确章程的活动:
- 收录范围内的电子游戏、传统棋牌之外的桌上游戏的赛事活动。
- ACGN作品以及其他#虚拟人物相关的展会。
- 围绕#音乐一节展开的,或者是以#虚拟人物名义举办的音乐会、演唱会。
- ACGN+文化内的评比、排行、共创活动。
注意:
- “明确章程”代表该活动具有较为规范的组织,如赛事有明文规则,展会有票务、用户须知、参展报备流程等。
- 请勿以娱乐为目的随意收录日常生活中的非正式活动。
- 仅涉及单一人物而不涉及ACGN作品、企划的活动应当在个人条目简介。
- 如果一个活动仅作为ACGN作品内出现的创作素材,应当依照原型类条目收录条件判断。
编辑组
萌娘百科鼓励任何编辑组进行编辑组的登记。
- 若一编辑组想要以“萌娘百科xx编辑组”或类似名义在萌娘百科站内外活动,必须在萌娘百科:编辑组列表处进行登记。
- …………
- 编辑组的正式名称须带有“萌娘百科/萌百”与“和专题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名词”两项内容。
- …………
- …………
- 在编辑组被登记超过24小时、且登记内容中的大家族模板/签名版有3名以上在所登记的编辑范围有至少1次编辑的自动确认用户时,该编辑组即被视为已登记的编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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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鼓励任何编辑组进行编辑组的登记。
- 若一编辑组想要以“萌娘百科xx编辑组”或类似名义在萌娘百科站内外活动,必须在萌娘百科:编辑组列表处进行登记。
- …………
- 编辑组的正式名称须带有“萌娘百科/萌百”与“和编辑范围内容关系密切的相关名词”两项内容。
- …………
- …………
- 在编辑组被登记超过24小时、且登记内容中的大家族模板/签名版有3名以上在所登记的编辑范围有至少1次编辑的自动确认用户时,该编辑组即被视为已登记的编辑组。逾期未满足人数条件者,由维护人员进行提醒。提醒后7个自然日内仍未满足条件,则登记失效。原登记的负责人90个自然日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相同编辑组,或担任相同编辑组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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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组无权掌管萌娘百科的任何一个条目。
- 在进行条目编辑的讨论时,不应以编辑组身份作为讨论的参与方(例如“我们编辑组认为……”),也不应在没有站内讨论的情况下直接以编辑组的共识作为讨论依据(例如“经站外讨论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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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组无权掌管萌娘百科的任何一个条目。
- 在进行条目编辑的讨论时,以编辑组身份作为讨论的参与方(例如“我们编辑组认为……”)属于排斥其他编辑的不合礼仪的行为。情节严重者,维护人员有权以降低讨论质量为由对其予以警告、封禁。
- 编辑组在站外达成的共识不具备效力,在必要时应当以合理方式转化为站内讨论共识。
|
- 编辑组内成员可以自行在萌娘百科:编辑组列表标记该编辑组的活跃状态。除此之外,编辑组在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时可以被视为已不再拥有编辑组地位:
- 编辑组所有主要负责人每人近90个自然日在萌娘百科和萌娘共享(主,模板Template,分类Category,帮助Help,萌娘百科Project,文件File)名字空间编辑次数均不足3次;
- 在编辑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破坏或其他严重违反萌娘百科政策的行为并已有维护人员通知7个自然日后,编辑组拒不撤换相关主要负责人时;
- 编辑组登记的在所登记的编辑范围有至少1次编辑的自动确认用户小于3人且在提醒后7个自然日内依旧未达到3人;
- 编辑组所登记的编辑范围被其他编辑指出内容陈旧或有多个页面不满足萌娘百科:方针之要求,并在提醒后7个自然日内依旧未进行维护。
- 在编辑组地位丧失后,维护组有义务将萌娘百科:编辑组列表中相关编辑组的登记内容删除,同时应删除/打回编辑组成员大家族模板,TOP、导航类模板等页面中的编辑组相关宣传信息。
- 编辑组地位丧失后,可以重新组建新的编辑范围相同或类似的编辑组,但若因上述第2、4条而丧失地位,则90个自然日内不得由原编辑组主要负责人担任新编辑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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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组内成员可以自行在萌娘百科:编辑组列表标记该编辑组的活跃状态。除此之外,编辑组在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时可以被视为已不再拥有编辑组地位:
- 编辑组所有主要负责人每人近90个自然日在萌娘百科和萌娘共享(主,模板Template,分类Category,帮助Help,萌娘百科Project,文件File)名字空间编辑次数均不足3次,且此时其他编辑者登记成立编辑范围相同的编辑组时;
- 在编辑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破坏或其他严重违反萌娘百科政策的行为并已有维护人员通知7个自然日后,编辑组拒不撤换相关主要负责人时;
- 在编辑组地位丧失后,维护组有义务更新萌娘百科:编辑组列表、编辑组成员大家族模板状态与显示于主空间内的宣传信息。
- 编辑组地位丧失后,可以重新组建新的编辑范围相同或类似的编辑组。但若因上述第2条而丧失地位,则90个自然日内不得由原编辑组主要负责人担任新编辑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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